事项详情 | |||
承办机构 | 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 | 实施主体性质 | 1 |
基本编码 | 372014c09000 | 实施编码 | 1137030000422428X43372014c09000 |
实施主体 |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 事项版本 | 17.0 |
事项状态 | 5 |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| 0 |
是否公示 | 1 | 到办事现场次数 | 0次 |
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| 1 | 办理方式 | 1 |
办理结果类型 | 办理结果名称 | ||
送达方式 |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| 0 | |
联办机构 | 暂无 | 行使层级 | 3 |
服务对象 | 1,2,4,9 | ||
法定办结时限 | 5个工作日 | 承诺办结时限 | 0个工作日 |
是否收费 | 0 | 办件类型 | 2 |
通办范围 | 3 | 办理形式 | 0,2 |
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| 0 |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| 0 |
网办深度 | 1^2^3^4^5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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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事项支持 | 1^2^3^4^5 |
暂无
引进A类人才: 中国科学院院士、中国工程院院士(包括美国、德国、法国、日本、英国、意大利、加拿大、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院士),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; 引进B类人才:国家“万人计划”专家,长江学者,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,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,给予15万元资金支持; 引进卡C类人才:泰山学者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,科技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,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,留学人员来鲁创业启动支持计划人选以及其它省相当层次人才,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。
无禁止性要求
环节名称 | 办理内容 | 审查标准 | 办理时限 | 办理结果 |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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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| 受理 | 对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| 申报材料是否齐全 | 即时办理 | 告知申请人受理结果 |
2 | 审核 | 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引进人才层次条件 | 审查人才是否符合ABC三类人才条件 | 即时办理 | 符合条件,审核通过 |
3 | 办结 | 对人才在淄情况进行审查 | 审查人才是否符合ABC三类人才条件,人才在淄工作满1年 | 即时办理 | 人才在淄工作满1年后拨付资金 |
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
1 | |
设定法规名称 | 《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 |
制定机关 |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、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淄博市科学技术局、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淄博市财政局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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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定法规名称 | 《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引才用才工作的若干措施》 |
制定机关 |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、中共淄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、淄博市科学技术局、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、淄博市财政局、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|
发布令号(文号) | 淄组发〔2019〕31号 |
条款内容 | 14、重奖引才伯乐。对为我市引进省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才的中介机构、单位、个人(第一引荐人,淄博各级机关事业单位从事人才工作的在职人员除外),每引进一人最高给予30万元资金支持。(责任单位: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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